10/28/2015

創造性破壞

(HBR 030827) 創造性破壞。作者,Richard Foster& Sarah Kaplan。

富比世於1917年的100大企業,到1987年只剩下39家存活,而只有18家仍然留在100大。

彼得杜拉克就提到企業必須適應資本市場的運作方式才能存活。因此企業必須從自己的現有體制系統中,分辨「枷鎖」與「資產」,培養創新能力解除枷鎖,同時提昇現有資產的效能。創造性破壞的意思是,「當改變的速度增加時,錯誤預測的機會也會增加。」企業必須在「機會爭取/風險容許」與「遵循體制/風險管制」間取捨,這中間鼓勵企業培養內部「相異性思考」的技能; 溝通能力、觀察能力與反省能力。

相異性思考應具備5個條件; 有精力充沛志向遠大而有熱情的領導人,給予足夠的時間思考,給予高度的期盼,給予彈性的資源與時效,給予高階的承諾與支持。

此外,注意邊陲地帶fringe,這裡可能隱藏著許多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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