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該重視人才的資歷經驗,還是未來的發展潛能? 應該給他低薪高獎金,還是高薪低獎金?
外商企業在台灣找的人才,通常看好他們的未來發展潛力, 願意給他們1.3倍的薪水, 希望他們付出產生1.5倍的成果。
台灣企業在台灣找的人才,通常看到他們在其他地方已經有的資歷與經驗,願意給他們在其他地方一樣的薪水, 希望他們做到1.5倍的成果; 對於新近的人,則打7折僱用, 給他們夢想,希望他們做到2倍時,可以分給他們1.3倍的待遇。
台灣的企業主,往往自認為天才,不可一世,僱用人也往往把人才當狗才用,不重視培育, 而重視立即可用。
人才分開創性的創業人與守成的專業人士,兩種人的性格差異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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