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629 金管會表示,目前國內已有4家P2P業者,即鄉民貸、LnB信用市集、哇借貸及財庫網,都不是依金管會的法令成立,但若這些平台沒有金融業的協助,則在洗錢防制、資金來源、信用徵信、帳款催收上可能會有一定的困難。P2P業者仍是依經濟部相關法令去成立、營運, 不是受金管會監理業者。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629000046-260202
其中的 LnB信用市集,在網站上有很清楚的借款方與投資方的權利義務說明,顯然這個平台只作為仲介,金流由借貸雙方自行處理,平台扮演好雙方資訊交流,雙方的評等,以及後續呆帳的處理催收等。
https://lnb.com.tw/about-u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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