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4/2016

書:品格 7~9章摘要

第七章瑪麗安(名作家艾略特)
原來喬治艾略特這位名作家,是一位女性瑪麗安的筆名。
瑪麗安出生于1819年英國,他原本篤信基督教甚至狂熱,約20歲突然頓悟,相信上帝卻不相信福音書。於是跟他家人分開,也得不到親友的諒解。
22歲的瑪麗安渴望愛情,因而人人都愛,也經歷許多短暫失落的愛情。原來,她長得很醜,而且過於主動的態度,不容易長久。愛上音樂家,然後作家,然後神學家(害神學家失去神職),後來愛上藝術家,接著又與某陌生男子一夜情。後來她住到朋友家,就愛上男主人(是一個博士),後來他幫西敏雜誌撰稿就愛上發行人,並且與發行人的老婆情婦爭寵。
後來當他32歲,愛上哲學家史賓塞,單方面愛的深,渴求對方施捨愛,卻被拒絕,這時候,他才絕望,也頓悟。
頓悟後,32歲同年,她愛上路易斯,這位已婚中年男人,家裡住著老婆,以及老婆勾搭的男人,以及老婆與那男人生的小孩。路易斯與瑪麗安相戀後,他們倆人一起前往歐洲旅遊,瑪麗安從此以路易斯太太自居。兩人回到英國,瑪麗安就被社群排擠,被家人否定,但是,瑪麗安自覺很幸福,她甘願作為路易斯的情婦,卻自稱路易斯太太,陪著路易斯活了19年。
瑪麗安面對任何的批評,他都不為所動,堅信自己找到真愛,然後每本書,都寫著,獻給我最愛的丈夫。
他的傑作《米德鎮的春天》描寫失敗的婚姻。當然也描寫她終於成為別人的女人的幸福。
每個限制,都是開始,也是結束,這是書中的一句話。
他的愛,造就了許多作品。
他的愛,是一種渴望,沈澱,堅持。

第八章,奧古斯丁(懺悔錄的作者)
他的母親是個虔誠的基督教徒,他生於北非(西元354年),
17歲到伽太基受教育,這是他血氣方剛,性慾旺盛,
28歲就離開非洲來到羅馬。又到米蘭宮廷任職,。
奧古斯丁敏感的理解希臘文化與希伯來基督文化的差異,後來加入哲學教派-摩尼教,他擁有強烈的優越感,強調辯論,他也在辯論中輕鬆的擊敗他人。
因為他太容易來到高處,他開始感到心裏的空虛,也和一個平凡的女子相處15年並生下小孩,他反看這段婚姻,覺得只是平淡的同居關係。這時,他媽幫他安排一個門當戶對的婚姻,找了一個10歲的女孩跟他配對,然後趕走這個非洲的女孩。
奧古斯丁開始覺得空虛,他忙碌天天,卻比不上乞丐,他頓悟:(1)人類的原罪,貪圖名聲地位,渴望這些虛名,卻換不來快樂;(2)人生知道神的使命,卻容易追求眼前的享樂。
他發現,人們會傾向錯誤的愛(姑息,配合)然後容許犯小錯;另一方面,人類內心世界或靈性是沒有邊界的,可以無限擴展。
奧古斯丁決定改變與提升,他首先放棄摩尼教的二元論(善惡分明的世界觀),放棄自己的自負,開始節制(禁慾,對基督的單一信仰),順從上帝的力量,張開雙手與胸懷,謙卑之後讓恩典自然流入。
他與母親一起信奉基督教,兩人回到非洲,開始過著隱居的信奉神的生活,最後,兩人學到噤聲,讓萬事萬物平靜,只有神的聲音來開示。
這章,強調的是一個有為的青年,從事業成功與縱慾快樂中,頓悟,這位年輕人看得懂,要轉變,必須謙卑,必須靠一個神的力量,謙卑的服從,才能夠做到。

第九章強森(johnson,英國名作家與字典編撰家)
他1709年生於英國,有妥瑞式症,肢體臉部不正常抽緒,他很愛讀書,年輕時曾經到牛津大學上一年的課,後來當老師,卻因奇怪的動作失去工作,後來去倫敦賣文章或幫忙寫議會報導,他深入倫敦民間,記錄不同人生的寫實,他也誠實的寫出許多道德散文,提醒人的箴言,他透過文字擊敗自己內心的嫉妒或罪惡,最後,他的故事被寫成一本傳記。

本章找到16世紀另一個作家蒙田,比較兩個人的性格差異。強森探究外在世界,是為了成為理想中的自己。蒙田探究自己是為了理解這個世界。

強森勤勉,突破身體的障礙,保持裡外整合的信念價值觀。可以看作為整合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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