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有愛 遠東HAPPY GO
主辦單位:遠東集團
活動說明:邀請民眾於2019/10/1~2019/10/31活動期間,下載HAPPY GO App並完成登入及相關授權程序,就可參加遠東集團慶祝70周年所舉辦的公益挑戰「70有愛 遠東HAPPY GO」,鼓勵全民透過多走路促進身體健康,還可以捐作公益。
本活動將向社會大眾募集50億步(約可環繞地球超過70圈),累積的總步數將兌換成遠東集團HAPPY GO點數共700萬點,並捐贈給國內公益單位,表達社會大眾及遠東集團對公益的支持與實際行動。
為鼓勵民眾參與,每人每日可參加1次「7,000步 HAPPY GO」的挑戰,只要當日達成7,000步的目標就可獲得「遠東禮券天天抽」的抽獎機會1次,並於隔日揭曉前一日之中獎名單。此外,達成7,000步的天數越多,可以累積機會參加活動結束後的「70有愛 遠東HAPPY GO」 大抽獎活動。
活動辦法
活動日期: 2019/10/01(二)~2019/10/31(四)
活動說明: 為鼓勵民眾日走7,000步,遠東集團特別舉辦公益挑戰「70有愛 遠東HAPPY GO」,達成7,000步者,除了可將步數捐作公益外,還可以獲得相關抽獎機會。
活動辦法: 1. 活動皆透過HAPPY GO App進行,請下載並完成相關註冊、登入及授權等程序。注意:HAPPY GO App版本至少須更新至7.1.020版。
2. 欲參加活動者須於HAPPY GO App 點選「取得步數」,即可參加活動,並於達成7,000步後方可點選「領取獎勵」,每人每日只能領取獎勵1次。
3. 參與「70有愛 遠東HAPPY GO」活動點選「取得步數」即代表同意主辦單位得基於本活動計算活動成果與抽獎之目的範圍內,處理及利用所取得之走路步數等相關健康運動資料。
4. 每日23:50至隔日00:10將進行系統維護,期間可能無法「取得步數」或「領取獎勵」。
5.抽獎活動:
(1)「遠東禮券天天抽」:活動期間內,每人每日可參加1次「7,000步 HAPPY GO」的挑戰,當日完成7,000步並於HAPPY GO App點選「領取獎勵」成功,即可取得抽獎機會1次。將於隔日由系統自動抽出遠東禮券1千元共10名,並公告在 得獎公告 網頁。每日取得之抽獎機會,僅限當日抽獎,無法遞延至隔日。若抽獎日遇國定假日將順延至上班日進行抽獎。另活動期間內,當日完成7,000步並於HAPPY GO App點選「領取獎勵」成功,就有機會同時獲得HAPPY GO點數,中獎點數將於5~10分鐘由系統統一入點,活動期間內限量80萬點。
(2) 「70有愛 遠東HAPPY GO」大抽獎:活動期間內,抽獎機會可累積參與大抽獎,每日限累積1次,活動期間內至多累積31次。大抽獎將於11/1由系統自動抽出相關中獎名單,並公告在得獎公告 網頁。
「70有愛 遠東HAPPY GO」大抽獎獎項 數量
iPhone 11 128G 1名
Gogoro VIVA電動機車 1名
Apple Watch 5 1名
Airpods(2019款無線充電盒版) 1名
東京雙人來回機票 1名
亞東紀念醫院健檢特別方案(價值3萬元) 1名
遠東集團禮券2萬元 1名
遠東商銀2萬元刷卡金 1名
香格里拉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住宿券(尊榮客房) 1名
香格里拉台南遠東國際大飯店住宿券(尊榮客房) 1名
香格里拉台北遠東國際大飯店遠東咖啡廳下午茶雙人餐券 5名
香格里拉台南遠東國際大飯店遠東咖啡廳晚餐雙人餐券 5名
(3) 領獎說明:
◆抽獎活動採電腦隨機抽出,於抽獎日進行全程抽獎見證。中獎名單依活動網頁之公佈為準,獎品發送或領取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本活動獎項詳細內容、規格顏色、使用限制、領取方式皆以主辦單位提供之實物為準,奬項圖片(示)僅供參考。本活動之獎項中奬人亦不得要求獎項更換或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更換等值贈品之權利。
◆中獎者同意以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卡友中心留存之個人資料(姓名、地址)供主辦單位確認正確性及進行寄送獎項或得獎通知書之用。避免影響中獎權益,請務必確認於快樂購聯合集點卡卡友中心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的正確性。若因中獎者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正確,導致活動中獎時無法收受中獎獎項或得獎通知書、得獎通知書回傳逾期及資料缺漏者,視同放棄中獎資格,主辦單位將不另行通知或補寄。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權益,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法律責任。
◆中獎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將中獎者名單及大獎領獎照片公佈於本活動網頁、主辦單位之網路平台,作為活動宣傳。
◆若中獎之獎項須親自領取或為其他領獎方式者,中獎者同意主辦單位提供中獎者資料予廠商做為贈獎或領取獎項時身分核對之用。
◆有關獎項稅務事宜,一切依照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依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且年度所得獎項 價值累積超過新臺幣(以下同)1,000 元時,主辦單位將於翌年開立所得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如所得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時,得獎者須先繳交 1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得獎者若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 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獎項價值,均須先就得獎所得扣繳 20%機會中獎稅金,始可領獎,主辦單位並將依法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若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參加者因參加本活動而須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參加者之義務,概與主辦單位無關。前述稅捐法規如有更新或變動者,依修正後之規定辦理。
◆獎項價值累積超過1,000 元,中獎者於收到主辦單位寄發之得獎通知書中獎通知函後,請填寫完畢並於領獎截止日內(以郵戳為憑)以郵局掛號方式寄回或回傳,以進行驗證審核,領獎資料經主辦單位審核通過後始符合領獎資格。
◆主辦單位非獎品製造者或提供者,與各項獎品或服務之製造或提供廠商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且本活動獎品之期限均依廠商出廠時實際提供者為準。得獎者如因本活動各項獎品、服務發生任何爭議,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獎項以公佈於活動網頁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
(4)本活動獲獎資格不得轉換、轉讓予第三人;獲贈之獎項不得折換現金。
6.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是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中獎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7.主辦單位有權檢視本活動參加者之參加行為及中獎情形是否涉嫌不法或有違常理之異常狀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人為操作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或註冊多重帳號、登錄資料不實或不正確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或有違反活動規範之行為。活動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品,主辦單位保有變更、終止其參加活動資格、取消中獎資格或暫停活動的權利,並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得向參加者請求賠償。
8.參加本活動及抽獎者,即同意接受本活動網頁公佈之最新相關說明為準。主辦單位保有活動之解釋、修改、調整、終止等相關權利,其詳細辦法、變更事項或未盡事宜則以網站公告及店內公告為主,詳見快樂購卡網站 https://www.happygocard.com.tw或洽HAPPY GO服務專線02-7716-6888,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日09: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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