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2日,蘋果發表APPLE WATCH 3 的LTE版, 這個版本的手錶採用eSIM,因為法規的因素不在台灣發售。這句話,引起NCC的注意,到底什麼法規會擋住 eSIM在台灣發行呢?
NCC發出新聞稿澄清, 只要電信業者遵從雙證件查核,資費公開,接受通訊監察, 就沒有任何阻擾新技術的法規。NCC的新聞稿,合理的懷疑,是電信業者與蘋果公司的商業條件沒有談攏,根本不是法規的問題。
我們觀察 Apple watch 在其他國家的發售情況,在中國大陸,三家電信業者只有聯通發行, 日本只有軟銀發行。根據側面了解, 這兩家公司的eSIM管理平台很早就在測試了,也許很早準備,才來得及上線。同樣的的來看台灣,也許需要很早就準備的電信業者才可能及早推出這個版本的Apple watch。
我們看一下軟銀的申辦說明, 一個消費者可以用一支手機配對5個Apple watch 手錶,我們看美國的 AT&T也提到可以配對三個手錶,然而英國的EE則允許三個手機配對同一只手錶,顯然,apple 對手機與手錶的配對方式有特殊的要求,絕對不只是把手錶當作eSIM可以直接下載當地電信業者的profile就好,而是還有一個門號在手機手錶可以同時共振或是通話的功能。
我們可以想像,要做到加價USD 10或日幣 345,就可以多一個Applewatch門號,這個門號還可以有不同的綁定邏輯,這對電信業者而言,帳務系統或是交換機系統需要做一些調整設計。當消費者解除綁定,或是手機主門號退租異動,這個手錶次門號如何跟著改變設定,有很多的作業流程需要改變。
台灣的電信業者,也許不太有把握可以賣多少只手錶,而做這些功夫也許需要花很多成本與人力,成本效益可能根本不划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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