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9/2015

Uber的難題

在商業周刊一千四百四十六期,討論到Uber這家公司目前碰到的勞資官司。官司的內容主要是Uber的司機算不算員工,他現在可以獲利的原因,是讓上萬名的司機已獨立的合約工身分來提供服務,所以他不需負擔這些人的社會安全保險,聯邦醫療保險,薪資稅等等。一但他需要負擔的話,一年將為加州四萬五千名司機,負擔一年兩億美元的開銷,這將大大的侵蝕他的獲利。
商業周刊整理的國外新創公司的勞工官司,發現居家清潔的homejoy 已經結束營業。
Uber對於工作者控制的範圍跟程度,他控制的定價,標準程序,營運方法,實際的雇用標準,甚至還資助司機購車的費用,以及為司機配備手機,如果把部分司機納入員工,是否能提高服務品質,確保消費者的體驗,是否對公司更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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