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9/2015

哈佛最受歡迎的行銷課(1)Youngme Moon 成功差異化品牌

本書的英文原名為:different-escaping the competitive herd

這本書作者提出了一種看法,大家都說行銷要能夠差異化,但是,現實的世界,選擇太多,差異太少,許多行銷人創造出來的差異,是微小到根本不足道。作者希望,破除大家追逐“刻意差異而差異”的無意義行銷,而是找出真正的差異化。

簡介,當產品類別逐漸成熟,可能連購買頻率很高的消費者,都不再為微小的產品差異進行比較時,這情況的差異化已經不重要。例如,10年前,大家會為那台筆電而比較他們的功能,5年前,大家會比較不同智慧型手機的功能或續航力,但是,這些需要比較的規格,到今天都已經沒有比較的意義了。因為,夠用或是已經差異不明顯了。

時代進步,產品開發的速度很快,企業彼此間模仿的能力更強,很快的,許多產品間的差異已經小到微不足道,甚至競爭者與先鋒的差異時間沒有太長(幾個月),這時候,消費者已經不用有忠誠度了。

企業間的模仿太明顯,真正創造出差異化的企業,並不多見,但也是有一些。作者就列出一些他認為“不參與競爭”卻真正的創造差異化的“企業”。

(1)逆向操作的品牌,Google, jetblue, IKEA, Wii
作者回想Yahoo!, AOL, Excite 等入口網站普及競爭的時代,大家都在往入口網頁上塞資料,只有Google簡化頁面,提供搜尋。他們差異化在“不提供複雜的資訊”,另外“創造顧客出其不意的驚喜”-沒有廣告,卻快速搜尋出結果。省略一些做法,卻創造一些優勢。

捷藍航空(jetblue),他們省去不同艙等劃位,免費機上餐點等複雜的事,卻創造旅客獨一無二的個人視聽享受娛樂。

宜家家居(IKEA),自主選購,自己組裝,自己運送,品項簡單,不保證耐用年限,但它提供客戶瀏覽家居,增添色彩的器皿週邊,展現北歐風情。

他們精簡原本複雜的事,原本高成本的事,讓這些缺點反而變成客戶體驗的樂趣。

InNout burger 只提供6種口味的漢堡,但強調新鮮現做,健康美味。省去連鎖店的促銷組合套餐等等。

2006年 Wii的普及,顯示複雜的電視遊戲或電腦遊戲,太複雜而且只吸引年輕族群,Wii卻吸引了許多年老或是年幼的玩家。成功切入新市場。

這些品牌必須不斷調整,也要注意到競爭者的簡化修正後的競爭。

(2)跨界演出的品牌,
1999, Sony推出寵物狗 AIBO, 他是隻機器人,有人工智慧,也有攝影機可以讀取與辨別主人的指令。當初SOny推出時,將它定位為寵物而不是機器人,讓購買者不會過度苛責,AIBO的反應遲鈍或是故障,被看作是撒嬌或個性,而非機器故障。

作者提出分類的觀念,如果AIBO被當作佣人機器人,而非寵物機器人,不同的分類,就會有不同的期待,然而就會有不同的滿意度。如果佣人機器人,對於主人的指令不理睬,或是判斷錯誤,就會被批評的一文不值,也可能造成困惱。

金百利為幼稚園學童推出“學習褲”,把紙尿褲的雙邊貼片,變成拉上來的褲形,這種變化,就可以開發出另一個市場。

太陽馬戲團,命名為馬戲團,卻沒有傳統馬戲團的動物與節目主持人,刻意用歌舞與表演來取代,還是叫做馬戲團。

辛普森家庭卡通,跳脫傳統兒童卡通,改用成人情境喜劇來表演。

1983, Nicolas Hayek 創辦 SWATCH,他是日常流行的配件手錶,跳脫傳統的高檔手錶。

segmentation, 必須保留部分的原有意義, 不能完全不相干;卻要增加新的意義,才能構成合理的不同。這些創新,在“類別模糊”的基礎上,一定要讓消費者感受到“刻板印象”(例如馬戲團,尿布,卡通),卻又提供“模糊”的新觀念與解釋。讓消費者,感到矛盾,扭曲原意的感覺。

Alessi的廚具品牌,把廚房用具當成雕塑藝術品,包含飛利浦使塔克的檸檬榨汁機,麥可葛瑞福的水壺。

越界的美好,在於帶領我們到了另一個熟悉的地方。

越界,包含混搭,讓看似不相關的品牌或創意結合在一起。

(3)敵意挑釁的品牌
作者早期認為: 將行銷想成公司的一場派對。行銷人員是主人,行銷的任務就是舉辦一場派對,要能夠找到對的來賓,邀請他們來到現場,聆聽訊息,並且感到開心。

行銷的三張王牌:商品本身(product),配送的管道(channel+pricing),品牌的相關訊息溝通(communication);行銷人員的任務是包裝企業的商品,傳遞好的迷人的消息,讓消費者樂意被品牌吸引,然後購買商品。

作者後來建議:把行銷想做敵意品牌。參考一個漫畫“充滿敵意的銷售人員”。有些品牌,擺著高姿態,卻可以吸引消費者,越不容易取得,越讓消費者期待。這類品牌不相信客戶永遠是對的,也不訴求產品的品質多好,但就是展現品牌個性。

2002年,MINI cooper引進美國時,他們採用逆反心理,可以放大消費者對小車的疑慮,並且刻意切斷美國人喜歡大車的習慣。

紅牛飲料引進美國時,那種噁心的口感,就是刻意凸顯出來。品牌商人 dietrich mateschitz 做的市場調查,顧問公司認為市場接受度很低。

Birkenstocks 鞋子本身很醜,堅持不該鞋款,讓喜歡的人自己來選擇。

日本 BAPE 的安逸猿休閒服品牌,購買通路有限而且限量生產,就是不讓消費者輕易取得。

紐約有一家熱湯店,老闆的湯只賣給限量排隊購買的人,不守規矩的人會被趕出去。

美國Holister青少年服飾品牌,只賣給夠瘦或是迷人的少女。他拒絕讓父母親進店裡。這又是另一種的敵意品牌。

班尼頓的廣告,訴求色彩鮮豔,以及凸顯許多社會爭議的圖片,創辦人露西安諾強調罕見的社會認知,義憤的,強調分裂與衝突。

這類品牌,不造假,不掩飾,反而因而得到市場的接受度。他們表明立場,劃清界限時,反而容易吸引廣大潛在客戶的擁護,讓消費者檢視過去對傳統品牌的忠誠度,

敵意品牌的出現,就是會撕裂和諧的社會,讓同質性的傳統品牌與敵意品牌間形成對立,同時,讓標新立異的敵意品牌擁護者間可以更團結。

SUM UP:作者以前教行銷學,通常鼓勵那種訴求正面文雅的包裝,但最近幾年,開始思考,是否製造衝突點,呈現消費者心中的矛盾,才是行銷的意義?

作者歸納APPLE(iPhone), 哈雷機車與多芬是三個最成功的差異化品牌, 這些品牌同時包含了前述的三個要素。成功的開創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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