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4/2014

給予:Give and take(3) 人物的代表性

Adam grant 寫的書,描述社會三種人-taker,giver,matcher. 姑且不論極端的taker異giver,大多數人是matcher。

成功的人大多數是taker 但作者要表揚值得頌揚的成功者很多是giver。

作者用第2~5章提出對比的案例說明兩種人的差別和做法不同。他舉例的成功人物對非美國人而言都很陌生,這些人物對社會的貢獻和成功的程度,並非我們耳熟能詳的,也給讀者較難判斷,這樣的giver值得借鏡效法嗎?他提出對比的taker包括安隆CEO,名建築師Wright,名醫學研究大師Stalk等。這些人也不是那麼有名氣也不見得是事業的失敗者,讀書會批評他們的心胸狹隘和剛愎自用,但他們的貢獻未必小於對比的giver。

如果作者能舉近2個世紀的名人,例如Time列出的百大名人或百大企業老闆,百大政治人物等來説明,也許比較容易分辨與突顯作者所列的giver vs taker的特質。並𣎴會被taker means guilty and giver means saint 的迷思所牽引。

縱觀身邊的企業家,很多是taker, 他們非常demanding, 非常自我中心,甚至於自戀到神經質,他們聽不下別人的話,他們總是把功勞當作自己的聰明,把失敗歸咎於別人的無能。當論功行賞時,他們總是攔下所有光環,當壓力來的時候,他們卻不惜犧牲別人來成就自己。他們有今天的成功企業,這就是taker 的性格造就他們的成就動機。反觀giver,很大方的企業家並不多,因為如果不會算計,不太計較成本,不計算回收率的企業家,成功的唯一機會是靠運氣和天份。但有運氣與天份,如果不再算計,很可能也只是曇花一現的成功。根據作者在第2~3章所列的成功者,如 Rifkin 或 Meyer, 他們樂於幫助別人,樂於分享,我必須說,他們的成功程度,可能到達不了像郭台銘,蔡萬才之類的企業家,也成不了王金平,馬英九之類的政治家。

作者試圖解釋,giver 不是逆來順受的軟腳蝦,而是有策略的幫助別人。他們設身處地幫別人著想,他們希望多幫助別人,因為未來他們也需要其他人的幫助。他們有夢想,所以要讓更多人共同分享共同成就。作者,認為smart giver 不是taker,因為taker 很自私,而giver 為了目的要全力以赴,但他們先為別人著想。差別就在心態上。

作者提醒,有些 taker 是faked giver ,他們偽裝的很好,也會表現得很為人著想,關心別人,不可以不慎。

《前2篇,請看 2014.5.7 &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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