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8/2014

經濟學人-數位廣告與技術

2014/09/13的經濟學人雜誌,有12頁的專刊報導數位廣告時代的技術趨勢,有些觀點頗值得深思的,就把它摘要放在這裡。

#1,  三大趨勢造就數位廣告的普及: rise of mobile devices, social networks and real-time bidding/programmatic buying。傳統的媒體,例如電視媒體,他是稀有性的,所以價格很高。數位線上媒體,例如google/Yahoo/facebook的版位,卻是無窮大,因此價格就很低。另外就線上影音,美國77%的民眾看online video,中國則有70%看online video, 因此線上廣告市場快速成長,儘管如此,美國電視市場不會消失,畢竟45歲以上的人口,並不會那麼熱衷線上影音,反而偏愛電視。年輕的族群喜歡線上影音,卻是較低的消費能力,廣告預算就不會大量投資在這裏。

#2,  消費者上網的同時, 廣告主或是 3rd party tracker正在蒐集他的數據; 這裡衍生consumer privacy and data leakage issues. 雖然75%消費者concern data privacy,  但是大多數消費者寧可享受google,Facebook,line等 free service,因此消費者仍不得不接受被追蹤與塞廣告。目前的科技,透過各種方式,取得消費者的個人資料,使用行為,購買方式,包含線上與實體的消費行為,包含所在的位置或各種資訊,都有方法被追蹤到。例如,美國數據仲介公司exelate銷售”正遭逢困難的人“的名單,他們從他們購買花與巧克力的行為中分析。1X1公司則銷售負債者的名單,因為他們是小城裡面的未婚者。

#3,  Mary Meeker 都發現行動廣告的成長速度, 跟不上消費者花在行動裝置的時間。許多科技在增加LBS廣告的機會, 但是行動廣告相較internet ads還是非常小, 因為mobile banner不是好的廣告形式, mobile search ad也會變小, push 式的LBS廣告會干擾消費者, 剩下的看來 native advertising 是未來行動廣告的機會。因為手機螢幕實在太小了,手機用戶沒有COOKIE而採用其他方式追蹤用戶ID的方式可信度被懷疑,所以行動廣告並不被廣告主大量接受。把廣告導引到下載的方式,還是目前最大宗的行動廣告。而native原生性廣告,因為經過設計,讓消費者樂於觀看,而且不像廣告,比較容易發揮效果。

#4,  Y13~Y17 全球的real time bidding 將4倍成長, 在display-ad的佔比也會從10%到 40%, 因此, ad-tech 包含programmatic buying, retargeting, trading desk, 讓廣告代理商或中間商的利潤更微薄。即時競價,需要有三種角色,SSP,DSP&DMP,SSP 向開發商購買版位,DSP向廣告主或代理商銷售版位,DMP則儲存與分析消費者行為,提供給DSP讓他們更精准的投放廣告。

#5, 廣告/媒體代理商的利潤更微薄, 廣告人的生活更難過; 他們引進 ad-buying tech, 引進數學家幫忙分析, 但Google 來勢洶洶, WPP 老闆預估, 未來廣告公司會再整併, safety in smaller numbers. 舉例來說,以前傳統廣告,廣告公司有好幾個月的時間慢慢製作三種素材(TV,紙印刷與戶外),然後每個專案規模NT2千萬到6千萬的營收;現在的數位廣告,往往幾天內就要做好,營收規模卻只有NT 30到50萬元。廣告公司的數量也在改變,以前通用汽車曾經同時用70個廣告代理商,現在只剩下三個。文章中提到,廣告公司會不會消失?答案是不會,因為google這種公司的利潤率約50%,廣告公司是17%,google應該沒有興趣去取代廣告公司做創意與苦工的事。

#6, Google & Facebook 吃下全球57% 行動廣告的大餅, 但他們並不滿足, 他們接下來的競爭策略: (1) serve their ad to other websites, ex. Twitter bought MoPub to serve as across apps,  (2) invest in measurement systems, ex facebook partner with Datalogix, (3) create and own “user identity”, ex facebook account to login 80% of most popular mobile apps.

#7 The digital advertising is splitting into two.
(1)Digital advertising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commoditized, with online space being sold more cheaply on exchanges.
(2)“Content marketing” can take different forms. “Native” advertisements like editorial content are becoming more popular because consumers tend to spend more time looking at them.

#8,文章中提到未來的廣告分為需求主導與供給主導的媒體模式,需求主導的媒體,因為廣告主知道消費者在哪裡,要求投向精準的廣告;供給主導的媒體,是媒體代理商知道客戶在哪裡,推薦給廣告主來購買。前者就像數位廣告時代,廣告主透過即使競價系統,推測那個客戶組合或條件,可以得到最大的廣告效益,廣告主會先去設定TA,再找ad products,再決定那些publishers;後者則是向傳統的媒體,由媒體採買公司或電視台告訴廣告主,我那一檔GRP較高,我那個黃金時段可以打到你的TA,讓廣告主接受他的安排。
在需求主導的媒體生態下,買方市場, publisher的力量低,因此publisher可以收到的版位價格就低,必須透過廣告聯播網路平台的附加價值,才能提升價格。例如google adsense連播網下的版位,大多免費,要依賴廣告費賺取收入。他們的版位價格低,google必須設法幫廣告主尋找與設定最適合的族群,否則很難說服廣告主投入資源。
在供給主導下,賣方市場,publisher 的力量大,這些版位就必須有特殊價值,例如收費版的紐約時報,雖然只有 3100萬訂戶,但是這些用戶都是留下名單,而且真實身分的人。他們願意訂閱紐約時報,顯示一定的身份與教育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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